短片能被視為嗎?
著作權法中的作品
著作權法第三條對作品的定義包括:書面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和雜技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以類似方式創(chuàng)作的電影作品和作品;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和其他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以類似電影制作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指在某種媒介上制作的作品,該作品由一系列有聲音或無聲音的圖片組成,通過適當的裝置顯示或以其他方式傳播。
那么,為了成為一部類似于制作電影的作品,短片必須是原創(chuàng)的,可以以某種有形的形式復制,屬于人類的智力成就。在實踐中,決定短片能否構成作品的關鍵在于它是否具有原創(chuàng)性。
在實踐中,法院根據原始短片對電氣工程的組成給予了積極的意見。例如,北京微播視覺科技有限公司在版權所有權和侵權糾紛的第一次案例中。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市互聯網法院認為,根據短視頻的特點,結合新興產業(yè)的發(fā)展趨勢,短視頻的創(chuàng)作性質不應要求太高,只要能體現制作人的個性化表達,就可以被認為是創(chuàng)造性的。此外,視頻是否有創(chuàng)意與視頻本身的長度無關。只要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進行個性化的表達,就可以認識到短片是有創(chuàng)造性的。因此,要判斷短片是否構成電器作品,關鍵在于看短片本身是否原創(chuàng),是否符合著作權法對該作品的要求。如果該短片符合作品的特點,則不論時間長短,它都可被視為一部電氣作品,并可受版權法的保護。
短片
侵權認定
如前所述,如果一段短片的內容被認定為原作并構成著作權法中的一部作品,它有權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未經短視頻作者許可,攜帶或剽竊該短片可能構成對該短片的侵犯。那么,什么情況可能構成侵犯短片的行為?不同的短視頻侵權形式是什么?
(1)未經短片作者許可,將短片移至其他平臺即屬侵權。由于短視頻操作平臺的激增,許多短視頻將在一個平臺上發(fā)布后被復制并直接傳輸到其他平臺。一些明星粉絲群體甚至會關注多個明星的社交賬戶,并定期在一個平臺上發(fā)布來自其他平臺的短視頻。那么,如果a平臺的短視頻被簡單地傳送到b平臺,是否構成短視頻侵權?答案是肯定的。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短視頻構成侵犯在網絡上傳播短視頻信息的權利。廣州華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在版權所有權和侵權問題上的爭議。北京快首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裁定,華多公司未經快首公司許可,在修理刀末端發(fā)布了涉案錄像,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擇的時間、地點獲取案件所涉及的錄像,侵犯了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我們將承擔侵權責任,如經濟損失賠償。
(2)任何節(jié)目、體育活動、電影、電視連續(xù)劇或游戲直播如被剪輯和上傳,即構成侵權行為。為了追逐熱點和吸引流量,許多簡短的視頻博主會攔截一些當前熱門的電視劇和綜藝節(jié)目供上傳,輔之以吸引眼球的文字,以獲得點擊率。值得注意的是,短視頻的切割和上傳也將構成侵權行為。在廣州網易電腦系統(tǒng)有限公司對版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的第二次審判中。廣州華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針對西游記系列游戲YY游戲的直播、錄制和播放行為,法院認為YY游戲構成了對網易其他版權的侵犯。最后,決定停止在互聯網上傳播這一系列游戲,并賠償原告網易2000萬元的經濟損失。
(3)未經短片作者許可,使用他人的短片作廣告及宣傳,即屬侵權。2019年4月26日,中國宣布了首起利用短視頻廣告侵犯版權的案件。劉的短片持續(xù)了兩分鐘,獲得了500000元的賠償金,這是迄今為止對短視頻的最高賠償。在本案中,法院裁定,一家公司未經劉許可,在其運營的一個微信官方賬戶和新浪微博上發(fā)布了涉及視頻的廣告,以便公眾在案件中能夠在公眾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視頻,而沒有簽署劉,侵犯了劉的在線傳播權和所涉視頻的簽名權。第一條公司對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4)如果對電影內容進行總結和解釋,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臺灣方面解釋說,顧阿莫因帶你去看電影的時間而出名,但他也因未經版權許可解釋電影內容而提起訴訟。2017年,包括迪斯尼在內的五家公司起訴顧Amo非法獲取電影剪輯。迪斯尼等公司認為,該公司的影片由于顧阿莫的演示視頻不能在電影院放映,直接損失超過8位數。另一方面,顧阿莫認為,他是在行使合理使用版權的原則,他符合評論、研究、解釋、教學或新聞報道的情況。
那么,顧阿莫等電影評論員,通過自己的戲謔或精辟的總結,將影片濃縮成短片,供觀眾觀看,是第二次創(chuàng)作,還是侵權?筆者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在原作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chuàng)作,作品的改編應經原著作權人批準。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原作內容的,不構成合理使用的,理論上構成侵犯原作著作權。對顧阿莫等電影解說博主來說,在總結電影內容后,對電影內容的解讀,超越了著作權法對某一作品的介紹和評論的合理使用限制,構成了對作品的一定程度的改編。它在微博等平臺上發(fā)布作品、賺取點擊、流量,甚至在解釋性視頻中插入廣告的行為,顯然超出了個人研究和學習的范圍。因此,新形式的短片不能太容忍顧阿摩援引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
他說:除了上述可能的侵權形式、未經授權而在錄影帶內使用音樂、未經授權編輯文學藝術作品、配音等,亦會出現侵權問題。2018年8月,北京之聲與非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帕皮圖貝因使用不受公司版權的音樂作品在人行道上行走、使用不屬于公司所有的音樂作品走在人行道上而被告上法庭,因為它有一個簡短的視頻自我媒體賬戶大研究所,它由公司擁有,無需支付授權費。
值得注意的是,短視頻是否商業(yè)并不是判斷是否侵權的標準,業(yè)余人士制作的視頻也有侵權的可能。在這方面,短視頻博主也有必要加強版權意識,避免侵權。
視頻侵權
平臺責任
短視頻的傳播離不開平臺的推廣。如今,短視頻應用層出不窮,平臺的短視頻侵權責任也逐漸引起關注。那么,平臺對短視頻侵權的責任又是什么呢?網絡平臺的通知-刪除規(guī)則在短視頻侵權中有什么特殊之處嗎?
首先,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網絡平臺收到權利人的通知時,應當及時刪除涉及侵權的短片,不及時刪除給權利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其次,網絡平臺不履行上述通知-刪除義務,可以100%免除侵權責任。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網絡平臺只有在滿足未知、不應知道相應視頻侵犯和不改變短視頻內容和不受益于侵權視頻等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免除賠償責任。如果短視頻平臺上傳侵權視頻或從侵權視頻中獲利,即使它履行了通知-刪除的義務,也不能作為免除侵權責任的理由。例如,對于歌唱品種的火在一段時間內,各種內容往往會在短視頻平臺上被分割成單獨的演唱片段,從而造成品種收入的損失。在這方面,短片平臺應該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剪輯是侵權行為,所以法律規(guī)定的未知和不應該知道的免責條件是不能援引的。
2018年3月16日,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fā)布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網絡音像節(jié)目傳播秩序的通知,明確非法抓取、裁剪、改編音像節(jié)目的行為,加強對在線電影花卉、預告片等音像節(jié)目的管理,加強對包括短片在內的節(jié)目的整頓。視頻短片作為互聯網時代的產物,不僅給人們帶來了方便和娛樂,而且也值得關注侵權行為的泛濫等危機。無論是短視頻博主還是網絡平臺,都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對短視頻侵權說不,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更健康的網絡環(huán)境。